好在事态没有继续恶化。最后,维权组带上律师,将3家涉嫌假冒的经销商告上法庭。
有了这次经历,此前模糊的维权思路也逐渐清晰:维权要从易到难。他们此次告上法庭的3户商贩,都是从包装上看就存在假冒嫌疑。
“事实上,‘五常大米’商标已经注册了8年,但坦白说,之前因为五常大米根本就没愁卖过,我们也并没有想到要利用‘注册商标’来维权。”何广铭说道。
根据五常市大米协会提供的《商标注册证》显示,“五常大米”四个字为法定注册商标(产地证明商标)。注册人为“五常市大米协会”。换句话说,除了五常市大米协会认可的企业或当地农户,任何团体或个人在商品包装上标注“五常大米”四个字,都属违法行为。
在四地市场,维权组皆未查到公然冒“五常大米”商标的行为,但是,打着“五常御贡”、“五常特产”、“五常基地”字样的包装各地都有。“如果包装袋上显示的厂址不是在五常的,那假冒的嫌疑就非常大。”何广铭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