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运营质量安全监管,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办理局日前出台了《陕西省水产品运营质量安全监管辅导定见》(简称《定见》),进一步清晰市场方、运营户和监管部门职责,为强化水产品运营质量立规则。
《定见》清晰,水产品市场开办方对进入本市场出售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承担办理职责。严把入市关口,查验进入市场出售水产品的产地(来历)证实或质量安全合格证实,并与水产品运营者签定质量安全职责书。一起应当设置查验查看室或许托付具有法定资历的查看安排,对出场出售的水产品进行查验查看等作业,查看记载最少保留六个月,并天天公示水产品抽样查验查看成果。
《定见》着重,水产品运营者是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职责人,树立有关出售和质量办理制度,制止出售富含国家制止运用的渔药或许别的化学物质的;富含渔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许富含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水产品质量安全规范的;富含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许生物毒素不符合水产品质量安全规范的;在包装、保鲜、储存、运输中运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的;以及别的不符合水产品质量安全请求的水产品。
《定见》清晰,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拟定并监督施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作业方案,安排展开水产品质量安全飞翔查看和质量查验等作业,要将水产品列为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抽检要点,对断定的要点水产品种类做到抽检全覆盖。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细化监管职责,依法安排平时监管、监督查验和稽察作业。底层食品药品监管安排要严厉执行平时监督制度,展开平时巡查和水产品的疾速查看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