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药监局提出,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进货渠道,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以便溯源;禁止采购有毒有害、腐败变质、污秽不洁及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严禁采购、使用、存放亚硝酸盐。
加工生、熟食品的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食品贮存要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凉菜加工必须在专间内,由专人使用专用工具容器、专用清洗消毒设施;加工扁豆、菜豆、四季豆等必须烧熟煮透。
接触过食品的工具、容器应清洗干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和餐饮具必须清洗消毒和保洁。加工后的成品与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存放。
同时,加工好的食品应避免污染,存放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低于10摄氏度或高于60摄氏度的条件下贮存;在10摄氏度-60摄氏度条件下放置2小时以上的熟食品,再次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
食药监部门还要求,餐饮从业人员持健康合格证上岗;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另外,食药监部门还提醒,考生及考生家长要增强餐饮安全防范意识,外出就餐,请选择悬挂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有“微笑”“大笑”笑脸的或食品安全外置化标识为“A”“B”的、就餐环境卫生整洁的餐馆就餐。品牌食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