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7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广安市前锋区好又多购物广场销售的“活草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犍为浩冬海鲜行销售的“鲢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天山路市场摊位(摊位号13号)销售的“乌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达州市家家福超市有限公司三里坪店销售的“鲜草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充北门市场内周志会销售的“黑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充北门市场内周志会销售的的“鲈鱼”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氧氟沙星项目不合格;内江市东兴区六一六自选店销售的“鲜鸡蛋”,金刚烷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氟苯尼考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畜肉、禽肉和水产品中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残留量不得超过100μg/kg,但是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地西泮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金刚烷胺又名三环癸胺、三环葵胺,是最早用于抑制流感病毒的人用抗病毒药物。《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560号)中规定,金刚烷胺为禁用兽药,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金刚烷胺在鸡蛋中检出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饲料中违规添加,导致其在产蛋鸡中蓄积,进而传递到蛋品中。
2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乐至县邮乐购自选超市销售的、标称石家庄市藁城区七味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味骨粒脆(酱卤肉制品)”,广安市前锋区华宇万家乐超市销售的、标称达州市通川区宏悦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肉干(香辣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食品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品质指标问题,为攀枝花市仁和区五十一综合市场(范吉康)销售的“腊猪坐臀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表示油脂和脂肪酸等被氧化程度的一种指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GB 2730-2015)中规定腊肉中的过氧化值≤0.5g/100g。腌腊肉中过氧化值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工艺流程中需要经过烘干或晾晒,生产周期较长,在生产过程中脂肪氧化,导致产品过氧化值升高。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中油脂氧化变质。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攀枝花市、德阳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广安市、达州市、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责令相关食品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上述市场监管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