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健康证要挂出来,销售人员要做到“三白”:白衣白帽白手套……如果入场食品出现问题,集贸市场也要连带问责……
昨日,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加强流通环节卤制品等八类经营行为规范管理的通知》,对卤制品、豆制品、面包、炒货、酱腌菜、油炸小食品、小磨麻油以及米面制品等八类经营行为进行统一规范。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管处负责人李东林介绍,卤制品、豆制品等八类食品都是颇受老百姓欢迎的小食品。在武汉从事这八类食品经营的有5400余户,其中包括310家集贸市场内的2700余经营户。这八类食品都有散装零售、保质期短、制售工艺简单、容易出现非法添加等特点,是监管的高风险品种。
据了解,我国对这八类食品的经营有严格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但较为分散,今年该局整合了多项法律法规政策,从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原料采购储存、个人及卫生环境、质量和市场开办方等几个方面提出要求,堪称武汉“史上最全面的严格监管”,新规范还特别对市场开办者提出“入门把关”问责制。如果市场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市场的开办者或柜台出租者要承担连带责任,可依法处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还会吊销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