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起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四梁八柱”制度体系。国家颁布中医药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发布,国务院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召开全国中医药大会,明确中医药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政策举措。推出中医诊所备案、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等一批改革举措。
中医药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显著提升。中医药深度融入医改大局,以较少资源提供了较多服务,放大了医改惠民效果。截至2019年,全国共有中医医疗机构65809个,其中中医类医院5232个,分别比2015年增加41.4%、31.9%;中医类医疗机构床位132.9万张,其中中医类医院109.2万张,分别比2015年增长38.8%、33.2%;98.3%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5.9%的社区卫生服务站、97.1%的乡镇卫生院和71.3%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召开第四次全国少数民族医药工作会议,部署一系列重要举措。
中医药传承保护和科技创新加快推进。屠呦呦研究员荣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统筹推进文献传承和活态传承,建成1482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27个传统医药类项目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深入开展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基本构建起中药资源动态保护和监测机制。布局建设40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探索中医药临床科研一体化新模式。深入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我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显著提高。
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坚持医教协同,深入推进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遴选培养99名岐黄学者、500名第四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100名西医学习中医优秀人才、5000余名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等,探索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新机制。健全中医药人才评价激励机制,评选表彰60名国医大师、100名全国名中医、60名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80名全国中医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截至2019年底,全国卫生机构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62.5万人,比2015年增长了38.3%。
中医药“走出去”步伐加快。中医药传播到183个国家和地区。实施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建设一批中医药海外中心和国际合作基地。主办金砖国家卫生部长会暨传统医药高级别会议,促进传统医学互学互鉴。举办2020上合组织传统医学会议,分享中医药抗疫经验。推动成立秘书处设我国的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医药技术委员会,世界卫生组织首次将起源于中国的传统医学纳入第十一版国际疾病分类(ICD11),发布中医药国际标准63项。
与此同时,中医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中医医疗队赴武汉开展临床救治和科学研究,中医药系统近5000人逆行出征、驰援湖北;发挥中医药临床科研一体化支撑作用,制定发布3至8版国家诊疗方案,筛选出“三药三方”等有效方药,整建制接管病区,独立、全程开展中医药救治;落实“四早”“四集中”要求,建立中西医协同机制,在定点综合医院创新形成“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全国中医药参与救治确诊病例达92%,湖北省中医药使用率和总有效率超过90%。充分彰显了中医药在防治常见病、慢性病、重大疾病特别是新发突发重大传染病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