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为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对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生活补助。学前一年每生每学年750元,其余阶段幼儿资助标准由市县自主确定。
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为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按照国家基础标准50%核定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
高中教育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免学杂费。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1500元,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2500元。国家免学杂费的免除标准按照2015年秋季学期以前物价部门核定的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确定:省级标准化高中每生每学期800元,城市高中每生每学期350元,农村高中每生每学期200元。
中职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生每学年6000元。免学费,即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含戏曲表演专业,艺术类其他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贫困程度分为2档,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1500元,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2500元。
大学本专科教育
本专科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学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家庭经济一般贫困的学生每生每学年2800元,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3800元。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两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我省还设立了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此外,还包括勤工助学,绿色通道以及校内资助等资助政策。
研究生教育
研究生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生每生每学年2万元,博士生每生每学年3万元。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为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万元。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3000元。“三助”岗位津贴,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和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条件、程序等有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不高于12000元。
详细的资助政策,可登录陕西省教育厅网站查询。学生资助政策的具体依据、标准、申请条件、审核和发放流程等可在“陕西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自助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