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宜智认为,我国14多亿人口,人人都是消费者。市场监管部门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利益摆在第一位,高度重视和不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积极助力小康社会建设,努力让发展更有“温度”,幸福更有“质感”。一是完善消费领域法规制度,夯实消费者权益保障基础。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针对消费领域的新业态、新模式,聚焦消费者权益保障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目前正在积极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出台,将对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问题作出进一步回答。
二是强化监管执法,净化市场消费环境。市场监管部门着力加强防疫物资、医疗美容服务、校外教育培训等重点消费领域监管执法,努力构筑消费者安心消费的“防火墙”。聚焦消费者普遍关注的产品质量问题,推动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铁拳行动”“网剑行动”等执法行动。
三是提升维权服务水平,增强消费者获得感。围绕畅通消费维权渠道,统一消费投诉举报处理程序,实现机构改革以后市场监管部门五条投诉举报热线合一。围绕提高消费纠纷解决效率,健全监管部门与消费者组织、人民调解组织、仲裁机构、人民法院等之间的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围绕退货难、成本高问题,督促电商平台全面建立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倡议广大实体店经营者自愿参与“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目前已有26万家实体店响应,大大改善了消费者的购物体验。
四是扎实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促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充分调动经营者、消费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培育创建一大批放心消费示范企业、示范商圈、示范街区,努力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共治格局。目前,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在全国遍地开花,“满意消费长三角”等各地创建活动已经成为消费领域的金字招牌。
五是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协作机制,形成消费维权合力。2020年4月,国务院调整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26个部委和单位共同研究起草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协同处理消费领域重大突发事件。在加强消费者权益行政保护的同时,注重发挥消协组织的社会监督作用。同时,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动各地消协组织积极开展消费引导,参与立法、立标,履行社会监督,化解矛盾纠纷,成为消费维权的一支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