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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西宁市“四个着力”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1-07   浏览次数:266
核心提示:青海省西宁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把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作为重点任务,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
 青海省西宁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把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作为重点任务,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加强督促指导,扎实推进“双减”工作落地落实。

  着力抓好精准摸排。印发《西宁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县区为单元,精准摸排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全面掌握学科类培训机构的数量、从业人员、招生及在学人数、教师数量及资质、账户信息等情况,做到“一校一表”登记造册,逐校审核,分析研判,形成专项整治基础台账。教育局联合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组成治理工作组,针对校外培训机构资质、教学内容、师资条件以及场地、消防、安全、疫情防控、信息公示等方面开展拉网式检查,建立“一家一册”整改工作台账,限期整改92所、查处取缔无证培训机构119所,切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行为。

  着力平稳有序推进。召开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部署会、研判会、推进会等,明确治理路径、压实责任举措,标本兼治、系统推进。摸清学科类培训机构办学方向,做好政策宣传和答疑解惑。构建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转型协同推进机制,通过采取梳理审核条件、严格执行标准、部门协同联审等措施,引导其转型发展。教育局会同民政、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联合印发《重新登记工作专项方案》,制定工作指引,明确登记路径,推进部门联动,有序做好培训机构变更登记。建立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指导防范化解退费风险和用工风险,加强培训机构“关、停、并、转”排查监测,发现不良苗头提前介入,有效预防和处置“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

  着力规范办学行为。完善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政策体系,制定《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工作指引》《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十严禁”》等,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依法依规查处一批存在资质不符、管理混乱、虚假宣传等问题的培训机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培训行为、培训材料、广告管控等方面要求,严防学科类变形、变异培训项目。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加快推进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等工作。

  着力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对“双减”政策宣传解读,增进社会共识。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集体约谈会、专题培训会,签订《落实“双减”要求公开承诺书》,发布校外培训机构“学生、教师、安全、收退费、广告宣传”等五项管理提示书,举办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依法诚信规范办学”学习班,引导校外培训机构正确认识、诚信办学、科学转型。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发挥群众监督、媒体监督作用,发布《致全市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参加校外培训学习的温馨提示》等,让广大学生和家长、从业人员及时了解“双减”工作要求,积极参与治理行动,营造全社会支持“双减”工作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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