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国家类政策7条、“十四五”政策9条、
光伏项目类政策4条、屋顶分布式类政策3条、
竞争性配置政策4条、光伏补贴类政策6条、
电力市场类政策3条、双碳目标2条、
其他类政策2条、
国家层面
1月4日,国家能源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指出鼓励结合沙漠、戈壁、荒漠、采煤沉陷区和矿山排土场等废弃土地因地制宜开展智能光伏电站建设。到2025年,光伏行业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产业技术创新取得突破。新型高效太阳能电池量产化转换效率显著提升,形成完善的硅料、硅片、装备、材料、器件等配套能力。智能光伏产业生态体系建设基本完成,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水平逐步深化。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取得明显进展,智能光伏产品供应能力增强。
1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能源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深化能源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各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能源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十四五”规划类政策
“十四五”规划类光伏政策共计9条、涉及山东、甘肃、宁夏、广西、重庆、辽宁、安徽等地区出台。
光伏项目类政策
光伏项目类政策共计4条、涉及甘肃、广西、江西、山东等地区。
屋顶分布式类政策
屋顶分布式类光伏政策共计3条,涉及山东、河北、广西等三地。
竞争性配置类政策
竞争性配置政策共计4条,涉及江苏、甘肃、宁夏、新疆等四地。
补贴、电力、双碳、其他等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