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整县(市、区)推动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与乡村振兴两大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去年9月,河北省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正式启动,全年新增屋顶分布式光伏装机493万千瓦,占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1098万千瓦)的45%,占光伏行业新增装机(730万千瓦)的68%,圆满完成了2021年度装机和投资计划。
此次推进会旨在对这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强调、再部署,力争更早、更快、更好完成国家下达的试点任务。为此,河北省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切实把试点建设作为抓投资的增长点、美丽乡村建设的亮点和服务群众的民心工程抓实抓好抓到位,力争打造成具有全国示范效应的品牌工程。
进一步细化推进方案。河北省各市发改、能源部门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专门力量,逐县开展督促检查,协助督促试点县政府细化工作推进方案,明确利益分配关系,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明确建设和验收标准,顺利推进此项工作。
进一步深化拓展试点内容。河北省各市以及各试点县在推进这项工作时,不仅仅是按“5432”比例(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不低于30%;农村居民不低于20%)完成装机任务,更要为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发展探索路径、提供经验。一是探索屋顶资源的获取和开发方式,有效甄别永久性建筑和临时性建筑、合法性建筑和违法建筑,摸清任务底数,提高建设质量,减少投资风险。二是探索体现分布式特点的交易方式创新,推动分布式能源实现就近就地交易。三是探索高比例容纳分布式新能源电力的智能配电网建设,鼓励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的智慧能源系统和微电网。四是探索“分布式能源+储能”建设模式,提高电网运行安全性,开发更多的分布式能源应用场景。
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将发挥协调各方作用,会同省电力公司、冀北电力公司,定期对试点进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协调解决试点县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各市发改、能源部门在集中式风光资源分配上适度向整县试点开发企业倾斜,在共享储能布局上充分考虑试点县需要,并督促各县进一步规范开发建设市场秩序,及时处理和纠正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偏差。各试点县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年度装机和投资任务圆满完成。电网公司要发挥支撑作用,加强与试点县政府及开发企业的沟通衔接,做好配电网建设改造、接网服务和调控运行管理等工作。开发企业要切实承担建设责任,加快试点开发建设,绝不能因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建设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