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光伏发电方面,规划提出:“十四五”力争新增光伏发电装机1600万千瓦以上,2025年累计装机达到2400万千瓦以上。
利用建筑屋顶、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高速公路收费站、加油站等,发展“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
推动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在水域面积丰富地区,建设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在内陆地区,利用荒山荒坡。设施农业用地,标准化建设农业互补电站,利用可种植林地、山地、丘陵,建设林光互补光伏电站。
风电方面,“十四五”力争新增风电装机200万千瓦以上,2025年累计装机达到700万千瓦以上。积极推进乙核准风电项目的开发建设,适时开展一批规划项目前期核准工作。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国家“千乡万村驭风计划”。
此外,规划还提出,加快风电、光伏发电与新型储能融合发展,建设一批集中式电化学储能电站,探索开展其它形式储能示范。积极推动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屋顶光伏、分散式风电建设,促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充分开发和就地消纳,提升清洁能源供给能力和消费水平,支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规划设计的“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的结构目标是:到2025年,力争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8.3%,较全国同期增幅高0.6个百分点;力争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达到33%,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权重达到17.8%。
“十三五”期间江西省建成投运的可再生能源重点项目如下:
“十四五”时期江西省能源低碳转型工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