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药品办理法》修订列入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计划。即日起国家食药监总局对《药品办理法》修订寻求社会各界定见和主张。
国家食药监总局表明,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于《药品办理法》施行的状况、存在的疑问及怎么修订提出定见和主张,主张可附提出修正的详细条文及扼要理由。于2014年2月7日前经过邮件、传真或邮递方式将定见反馈给国家食药监总局。
此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表明,现行《药品办理法》已无法习惯监管和发展需要是进行修订的主要原因。加强药物临床试验中的受试者维护、完善药品运用环节办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分力度等内容是修订的主要内容。其间,改变轻进程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处分力度的内容备受重视,业界以为这是政府简政放权、清晰政府和公司职责的重要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