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鄂情信披违规 遭深交所通报批评 虽然此前一纸布告道明买地上圈套6000万元的始末,但由于未及时发表有关严重事项发展状况,湘鄂情近来遭到深交所的通报批评处置。
经查明,2011年1月,湘鄂情旗下全资子公司湖北湘鄂情与拉斯维加、自然人徐莉签定协作协议,湖北湘鄂情出资1.29亿元采购后两者具有的坐落武汉台北路72号A、B两块土地50%的土地使用权,公司按约好在协议签署后向买卖对方付出了6000万元。尔后,三方还签定补充协议,约好湖北湘鄂情以5100万元采购两块土地20%的使用权及悉数隶属财物,买卖完成后,湘鄂情的权益份额将升至70%。但事实上,买卖对方未恪守约好在协议签署三个月内完成上述土地使用权到达可依法过户的条件、且未办理土地过户和典当手续。
对此,湘鄂情2013年9月25日发布布告回答,拉斯维加的股权结构为郭某某持有50%股权、石某某持有45%股权、刘志波持有5%股权,而刘志波、徐莉谎报他们具有拉斯维加100%股权。一起,二者还对公司隐秘其土地使用权被法院查封十余次序的本相。
但是,实际状况远不止于此。2011年4月18日,湖北湘鄂情与拉斯维加、徐莉、北京和泓签定协议,以6100万元将其权益转让给北京和泓。当年11月,湖北湘鄂情和北京和泓进一步清晰协议,后者在2012年付出2000万元转让款。
但北京和泓很快挑选了退出。2012年10月5日,拉斯维加、徐莉、北京和泓、武汉钱塘与湖北湘鄂情签定《五方协议书》,北京和泓将其享有的A、B地块70%的土地使用权后续有关权力及职责转让给武汉钱塘和湖北湘鄂情,转让份额分别为39%、31%。湖北湘鄂情与北京和泓签定《免除协议书》,交还后者2000万元转让款。
直至2013年9月25日,湘鄂情发表了上述A、B地块项目权属存在争议,现已付出的6000万元金钱能否回收也无法断定。深交所表明,湘鄂情对上述事项均未及时发表出资发展和改变状况,且未及时发表6000万元出资款无法回收的危险。
此外,依据公司发表的《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办法决定书的布告》,公司违背《公司会计准则》承认加盟收入1480万元,承认股权兼并日前损益1556万元,共影响2012年当期损益3036万元,约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深交所以为,公司的上述行动已违背了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孟凯、财政负责人詹毓倩、董秘李强等人未能恪尽职守,负有重要职责,故给予其通报批评的处置。(食品网)